导游IC卡换发办理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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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依据 | 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和《导游证管理办法》 | |
IC卡换发 | 条件 | (一)换发IC当年,三年内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持有《导游人员资格证书》; (二)持有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的人员应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; (三)持有《导游人员资格证》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,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; 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办理导游证IC卡: 1.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 2.患有传染性疾病的; 3.受过刑事处罚的,过失犯罪的除外; 4.被吊销导游证的。 |
申报材料 | (一)申请人的《导游员资格证书》或中高级《导游员等级证书》复印件一套,验原件; (二)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“三金”证明原件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同原件; (三)按规定完整填写的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一份; (四)二张二寸红底彩色证件照; (五)身份证复印件; (六)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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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 | 省旅游局开展岗前培训,对合格人员换发IC卡。 | |
收费标准及依据 | 不收费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