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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出境游旅行社办理指南
办事依据 《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、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
办理程序 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,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,可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,由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受理旅行社材料(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和法制办要求),现场核查企业规模和经营情况后,符合设立条件的报国家旅游局许可。
申报材料 1.申报出境游旅行社可行性报告;
2. 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;
3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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